香港律政司 Department of Justice(Hong Kong)是一个负责香港法律的政府机构,它由律政司司长领导。1997年以前,它名称是香港法律部(律政署)及总检察长(律政司)。香港在许多法律制度方面是非常重要,其中之一是,香港律政向其他部门提供法律意见。香港政府起草法案,之后让检察机关决定,并推动香港法治。香港律政司组织机构包括:刑事检控科(香港) - 由刑事检控专员执掌,负责处理一审和区法院法庭的大多数上诉和审判。民事法律科 - 由法律官(民法)领导...